譽衡藥業:關於與南京金斯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技術開發(委托)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簽署的合同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行為。根據《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合同由經理層簽署即可,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2、本次簽署的合同為技術開發(委托)合同,新藥研發周期較長,涉及臨

床前研究、臨床試驗、註冊申請、上市許可及銷售等多個環節,具有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提請投資者謹慎閱讀本公告,理性投資,註意投資風險。

一、合同簽署情況

2017 年 12 月 29 日,(以下簡稱“公司”)與南京金斯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金斯瑞”)簽訂瞭《技術開發(委托)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公司擬受讓南京金斯瑞開發的 Ipilimumab(商品名:Yervoy)生物類似藥,並委托南京金斯瑞階段性繼續研究開發該產品。

二、交易對方介紹

1、交易對方:南京金斯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法人獨資);

3、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寧科學園雍熙路 28 號(紫金方山);

4、法定代表人:章方良;

5、成立日期:2009 年 03 月 12 日;

6、註冊資本:8802 萬美元;

7、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1156825376724;

8、經營范圍:生物工程與生物醫藥醫學工程和生物農業工程相關的技術服務、技術開發和相關產品的制備、銷售及售後技術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傢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關聯關系:交易對方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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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發產品介紹

公司委托南京金斯瑞開發的產品為 Ipilimumab 類似藥。Ipilimumab 是一種可特異性中和人細胞毒性 T 淋巴細胞相關抗原 4(CTLA-4)的全人源單克隆抗體。

其中,CTLA-4 是表達在已激活的 T 細胞表面的受體。CTLA-4 在多種癌癥患者

體內過度表達,導致腫瘤細胞生長失控。抑制 CTLA-4 可增強 T 細胞活化和增殖,提升人體免疫應答能力。

截至目前,在全球抗 CTLA-4 靶點的抗體藥物中,僅百時美施貴寶的Ipilimumab 上市,用於治療不可切除的或轉移性的黑色素瘤,這也是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FDA”)批準的首個免疫檢查點抑制劑藥物。該產品2014-2016 年全球銷售額累計達 34.87 億美元(數據摘自百時美施貴寶 INDEX TO

FORM 10K DECEMBER 31 2016)。

目前,國內多傢公司在開展 CTLA-4 靶點抗體藥物的開發工作,其中信達生物和博威生物(與雙鷺藥業聯合申報)開發的該類產品已申報臨床研究。

已公佈的 Ipilimumab 與 PD-1 抗體聯合用藥治療晚期黑色素瘤、晚期腎細胞癌等研究結果表明,與單獨用藥相比,聯合用藥在客觀緩解率、無進展生存期等方面擁有顯著優勢。FDA 已於 2015 年批準百時美施貴寶的 Ipilimumab(商品名:Yervoy)和 PD-1 單抗產品 Opdivo?(通用名:Nivolumab)聯合治療不可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此外,由於一線治療腎癌效果顯著優於舒尼替尼,該聯合用藥

已被 FDA 授予突破療法,並於 2017 年 12 月獲得優先審評。

未來隨著與 PD-1 抗體聯合用藥適應癥的拓展,Ipilimumab 產品銷售量有望繼續增長。

四、合同核心條款

1、公司支付相關費用後受讓南京金斯瑞開發的 Ipilimumab 生物類似藥。公

司享有該產品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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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將按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裡程碑確定的付款節點分期支付研發服務費用給南京金斯瑞。

3、雙方確定,基於履行合同,不論是單方獨立完成或雙方合作完成的與合作項目有關的階段性、最終科研成果及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公司單獨所有。南京金斯瑞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南京金斯瑞所有。

五、合同簽訂背景及對公司的影響南京金斯瑞為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金斯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金瑞斯生物科技,股份代碼:1548.HK)之全資下屬公司,是金瑞斯生物科技在國內建立的大型生產和研發基地。金瑞斯生物科技為全球廣受認同的生命科學研究與應用服務及產品供應商,提供廣泛而綜合的服務與產品組合,包括:(i)生命科學研究服務,(ii)生命科學研究目錄產品,(iii)臨床前藥物研發服務,(iv)工業合成生物產品。(關於金瑞斯生物科技的詳細信息,請查閱其披露在聯交所網站的公告)

通過本次合作,公司可借助南京金瑞斯的臨床前藥物研發技術和平臺優勢增強公司創新藥物研發實力,進一步豐富公司生物藥產品管線,提升公司在抗腫瘤免疫領域的競爭力。未來,公司可選擇將該產品與公司現在研發的 PD-1 抗體藥物聯合開發與使用,共同治療惡性腫瘤,為腫瘤患者提供更多的選擇。

六、風險提示

1、鑒於新藥開發及研制的復雜性、風險性和不確定性,Ipilimumab 生物類

似藥具有周期長、投入大的特點,各階段均具有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如下風險:

不能進入臨床前研究、不能完成臨床前研究及臨床前實驗周期較長、不能申報臨床研究及不能獲得臨床批件、不能獲得生產批件等。

2、合同的簽訂對公司短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提請投資者理性投資,註意投資風險。

七、備案文件

1、《技術開發(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董 事 會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美國商標申請

責任編輯: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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